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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nel: 保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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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與自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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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豬為患,仍然熱話不絕。

有議員在立法會憶述與野豬相遇的驚險經歷。某星期日下午議員半山駕車,肥野豬衝出馬路,緊急煞車,可幸未釀成交通意外:「好危險㗎!啲野豬又唔守交通規則嘅(旁邊傳出一陣笑聲),佢好大隻,分分鐘我架車都畀佢撞親個喎!」議員表情肉緊,猶有餘悸。

怪只怪野豬媽媽沒家教,自幼沒同小野豬玩「一二三紅綠燈,過馬路要小心 」的遊戲,沒循循善誘小野豬認識馬路很危險,教識牠交通規則,睇清楚冇車先可以過馬路,冒犯了尊貴議員,險些撞毁了名貴房車。該殺!

議員見多識廣,什麼地方都去過,應該見過外國公路旁不時都有「慢駛,動物出沒!」的指示牌,上面有不同動物的圖案,警惕駕駛者打醒十二分精神。

議員的言論,引來網上瘋傳,嘲笑之聲不絕。但我認為一點也不好笑,尊貴議員、政府高官,對人與自然的關係,無知到如斯程度,令人驚訝,令人憂慮。

這和香港最基礎的自然教育有關。有一回坐新界東鐵,有飛蛾闖入,橫越車廂飛行。不少乘客像大禍臨頭似的,爭相走避,發出尖叫。有個「勇敢」大叔捲起手中報紙,手起紙落,擊斃飛蛾,車廂才回復平靜。

高官常掛在口邊:你哋為海洋發聲,為海豚發聲,點解唔為住喺香港嘅小朋友發聲。公屋政策失誤歸咎保育的伎倆固然可恥,有海豚冇公屋的歪理邏輯,頭腦簡單的市民又會照單全收,就令人更擔心。

我並非動物權益的教條主義者,保護動物其實只是為了人類的私心。不同品種的生物繼續存在,表示各種環境因素良好,更適合人類居住,其實就係咁簡單!

將野豬、海豚跟人類對立起來,非但無知短視,更會害人害己。

原文刊在明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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